信息名稱: |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“國培計劃”——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培訓機構的通知 | ||||
信息索引: | 360A10-04-2012-0007-1 | 生成日期: | 2012-05-18 | 發(fā)文機構: | 教育部辦公廳 |
發(fā)文字號: | 教師廳函〔2012〕6號 | 信息類別: | 教育綜合管理 | ||
內容概述: | 教育部根據《教育部、財政部關于實施“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”的通知》精神,為遴選具備資質的院校(機構)承擔培訓任務,組織專家對申報“國培計劃”——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培訓機構資質的院校(機構)進行了評審。 |
教師廳函〔2012〕6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教育廳(教委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,有關單位:
根據《教育部、財政部關于實施“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”的通知》(教師〔2010〕4號)精神,為遴選具備資質的院校(機構)承擔培訓任務,我部組織專家對申報“國培計劃”——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培訓機構資質的院校(機構)進行了評審?,F將具備資質的院校(機構)予以公布(見附件)。
請各院校(機構)高度重視“國培計劃”項目實施工作,加強組織領導,組建高水平培訓專家團隊,開發(fā)優(yōu)質培訓資源,加強教師實踐基地建設,健全項目管理機制,為教師提供高質量的培訓服務。我部將對各院校(機構)項目實施工作進行檢查評估,評估結果將作為資質調整、任務分配和國家級教師培訓基地遴選的重要依據。
附件:“國培計劃”——示范性集中培訓項目培訓機構名單.doc
教育部辦公廳
二○一二年五月十八日
版權所有: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:教育部.政務
京ICP備10028400號-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:bm05000001